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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千古一帝 (第6/16页)
为三等九品,再把国家规定的正税平均税额(每户帛2匹,絮两斤,丝1斤,粟20石,另加调往外地费用帛1匹2丈)分摊给各户,资产多的多摊,资产少的少摊。三等即是按不同等第将税送往不同地区:一等为上三品,送往京城;二等为中三品,送往其他州的重要仓库;三等为下三品送本州仓库。 制度还行,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变了味儿,主要原因是:富家隐瞒财产;官吏畏惧权势,从而造成富者纳少,贫者纳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在正税之外,北魏还常增加附税,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为了与均田制相配套,在颁布均田令的同一年,孝文帝还制定了新的租调制,废除了“九品混通”,与均田制相配合,以减轻农民的沉重负担。 均田制与配套的新的租调制的实施,使失去土地的农民重新回到土地之上。流亡无居者和荫附于豪强名下的佃客,也摆脱了束缚,成为政府的编户齐民,从而增加了国家能掌控的劳动人口和征税对象,也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均田令,使北魏由落后的社会经济结构迅速向先进的封建化的经济结构过渡,标志着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政权,开始转向汉族的封建统治方式。 均田制,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十分重大。其历经北齐、北周两朝,到隋唐共约三百年,期间虽有具体实施细节的相关调整但本质未变,它奠定了隋唐社会的经济基础。可以说其既对北魏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也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遗产,成为魏孝文帝拓跋宏、隋文帝杨坚、天可汗李世民等诸大帝治国理政的杀手锏。它可以抑制豪强对土地的兼并,保证底层农民这一最广大阶级的生存权利,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大豪强地主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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