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明_第172章 明镜是非(二十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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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2章 明镜是非(二十八) (第4/7页)

赵氏兄弟自然是喜不自胜,就差没跳起来了。而万磊也很高兴,因为找到了铜矿,他就多了一个生财之道。以后只要把铜开采出来,就能私铸成明朝制钱,用来冲击明朝的货币市场,用金融这种没有硝烟的战争来打击明朝的经济,这样更能解心头之恨。

    据铁铉的介绍和万磊自己的了解,从总体上说,明朝是一个重农抑商的小农社会,明太祖朱元璋是个乞丐出身,不懂啥叫经济规律,又特别讨厌商人,所以他就明文规定‘可以直接逮捕那些不事生产,专门从事末业’的商人。

    而在太祖爷眼里,职业商人是违法的职业,统统都该被抓起来。所以在将全国户口分为民、军、匠、灶等籍时,各职业户基本都分属其下,但纵观大明律,并无“商籍”之说,没有商籍自然也没有专门的商法。

    这就是明朝最有趣之处,很容易理解,给上户籍的别管良贱,都是合法职业,哪有给违法犯罪的职业――商人专门立一户的道理啊?由此可见,商人们的地位是何其低下,平时就是受到了官差衙役的敲诈勒索,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诉。

    为了不被小人们欺负,商人们纷纷寻找大靠山,玩起了官商勾结,这也是官场**的根源之一:商人们地位低,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巴结官府,贿赂官员。明朝官员的工资相对较低,官员们为了有钱置地买房纳小妾,自然就乐于充当商人的保护伞。

    这种官商勾结的双赢局面一经出现,社会财富都流向了高官大贾,受损的必然是小百姓和朝廷的利益。商人有高官罩着,朝廷自然也就没法从商人身上收到商税;而商人要给靠山们进贡真金白银,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商人们当然不会自己吃亏,他们一方面压低进货价格,另一方面提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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