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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亡魂与鬼魂 (第7/8页)
哥风光大葬了…… 整整二十两白银,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全部用在了葬礼上。而这孩子,也在夜里,拎着把柴刀,翻墙入院,杀了那杂货店主的一家六口! 这小孩说,自己的哥哥为了自己,没少被这杂货店的店主欺负,打在脸上的伤,吐在身上的口水,小孩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中。 以前,哥哥在世,小孩想着等自己长大报养哥哥。现在,哥哥死了,也不用等着自己报养了!那索性就杀了那杂货店店主一家,去黄泉路上,再报养哥哥…… 无论如何,法不容情,这小孩血洗一家六口,乃是十恶不赦之罪! 秋后问斩时,理应午时三刻斩首,令其魂飞魄散!但刘恒最终却是在正午行刑,给了这孩子一个做鬼的机会。 当时的刘恒不会想到,多年后,在他自己死后,竟因此事,得了善报。 刘恒活到了61岁,便魂归地府。当阎罗王审判他后,就把他打下了第十七层地狱,受刑百年! 这第十七层地狱名叫‘石磨地狱’,凡是贪官污吏,欺压百姓,糟蹋五谷者,都会被打入此地狱。受石磨之苦,将魂魄用巨大的石磨,慢慢的磨成rou泥,然后再重塑魂魄,继续磨成rou泥,周而复始间,直至刑满! 但凡官者,必有所贪,更何况这刘恒乃是一方知县!故,‘石磨地狱’他是必定要去的。只是相比其他官员,他的百年刑期,已经是很少了…… 被鬼差押解的刘恒还没有到达‘石磨地狱’,就在看过前十六层地狱后哭成了泪鬼了,想着自己接下来要受的苦,他是有心想死,却发现死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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