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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3节 (第4/7页)
想,这回应该能回去了吧? 祝缨却还有一件大事没有办! 她召来了民坊的所有里正,到她的大宅议事厅里开会——她要宣布一下这个别业的“法”。这个不像公约,不用跟别人商量,自己定就行了。如果百姓反对且有说得过去的理由,那再改。 第一是关于户籍、田亩的统计,各家要如实申报。然后按照这个统计来征税、征役。 这一条只要是“有主”的地方,都这么干里。 黄里正问道:“那……不知大人要怎么征收呢?” 祝缨道:“按人、按户、按财产。” 她可以不抽各族商人交易的税,那是为了吸引人流,且都是各族互相的交易。但是居民的农税就得收了,不然她怎么维系这座城?维系不下去,大家一拍两散? 她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各人自己开荒,她提供农具、种子、耕牛,那得五五分账,如果一切自理,那她抽什一税。然后居民还得承担一定的役,比如巡逻、上城楼站岗之类的类兵役,以及譬如修路、补城墙、修水渠等等之类的徭役。开出来的田,他们自负盈亏,税要交,其他的她不管。 如果是为她开荒,算她的佃户,什么都是她的,这些人的生活有她保底。但同样的,要多付出一些为她服务的徭役。比如给大宅当个门房之类。周围都是荒山,她划定了地方,佃户去开。 此外,无论是田地还是石头城内的住宅,尤其是住宅,本来是她经营的城、给的地基、提供的材料,所以田地和住宅不得随便交易,交易要得到她的同意。否则不得出售。 如果是猎人之类不会种地的职业,想学,也可以,照着前面两类。但是如果不种田,不交粮,就得从别的地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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