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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第1/4页)
奔我父母。让我哭笑不得。 就这么游历天下,我们最终在大漠安定了下来。我喜欢那里的广阔草原,喜欢那种跟随鲜草流动的生活方式,喜欢每天骑马牧羊。就连祺玉,现在也是煮奶茶,做手抓羊rou的好手了。 大漠里因为种种原因,脸上身上留疤的人很多。他脸上的伤疤倒不显眼。所以他在这里面对外人的时候,也不带面纱了。我想这也是他和我一样喜欢这里的原因。 “在马上做吧?感觉特别好。” “也不害臊”,我刮了他的鼻子一下。 “那有什么,也不是没有做过……”,他嘟嘟囔囔的。 “那次要不是迷了路,我怕你睡着之后冻坏了,也不会……” “就一次,行不行?” “你想累死马吗?”,我没好气的抱着他往帐篷走去,“草地里和帐篷里,你自己选吧。” “……就草地吧。” 我放下了他,“草地的话,就等到晚上吧。白天人来人往的,你也不怕被人看见。” “那就帐篷,现在。” 我笑着重新抱起他。这个人真是麻烦之极,也可爱之极。 每两三年,我们会回一趟山楞垛。看看林翰,也看看顾韶和兰生。顾韶成了方圆百里内最有名的先生,他教出的学生连着数名考了秀才和举人。他严厉认真,学生怕他,又敬他。我觉得他真是天生就适合干这一行。他从那些山头收的钱,也丝毫没有和我客气,全部贴给了那些读不起书或者没钱去赶考的有天分才华的人。十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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