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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小到大都不喜欢自己的性格。

    不会讲话,不敢表达,连和别人对视这样的小事情都做得很困难,没有兴趣爱好,只好花很多时间去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同学却记不住我的样子。大家都说老师会偏爱优等生,但是太过安静的优等生似乎没什么特别值得偏爱的地方。高三我坐在窗边,数学老师走过长廊,我听到她问班长:“你们班安小嘉写字很好看哦,长什么样啊?”

    就是这样的存在。

    上台发言会紧张到大脑空白,老师提问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明明答案已经都想好了。老师生气地叫我坐下,问我:“你知道问题是什么吗,你有没有认真听课?从刚才就看到你一直在本子上写东西,有人叫你动笔了吗?”

    隔壁桌的程洲举手站了起来。

    他拿起我的笔记本,照着上面的答案一字一字读出来。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我们班,不对,我们高中有很多女生暗恋他,走在路上总能听到他的名字,当时流行学校表白QQ墙,每天都有投稿宣告喜欢他;广播站点一首歌要收两块,总有女孩子乐此不疲为他点歌。我没有敢抬头看他,他的声音很清晰地响在教室里,原来有人可以把冷冰冰的文字咬得这么好听。

    读完了,他举起笔记本晃了晃,说:“老师,安小嘉喉咙不舒服,把答案写在纸上了。”

    他为我解围,知道我叫安小嘉。

    我高中时不漂亮,永远一个人待在角落,剪着齐耳的短发。早读后要跑cao,女孩子们跑完总会换上好看的裙子,露出一截细长的腿,把马尾散下来或者编辫子。而我穿着一成不变的裤子,踩着帆布鞋。后来我发现程洲交过的女朋友都留着长头发,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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