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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潮的眩晕,也都弥足珍贵。 可是,闵凤星你怎么就先丢下了我。 他把涂宁带回家过夜的时候,是个很冷很冷的冬天,那个男人穿着宽大的校服,外面还搭着他的羽绒服,眉眼里透着股清冷劲。 那件羽绒服啊,我记得是过年的时候专门去他喜欢的店一件一件挑出来的,无论是颜色、面料、款式、尺寸,我都思量了好久。甚至忘记了售货小姐的长相和情态,也不太记得亲手淘汰衣物的样子,大概只隐隐约约忆起我和一堆添置年货的婆婆mama拍了半天的队。 朋友总是说我对他太好了,比对自己还上心,内务家勤,柴米油盐总是身先士卒。 所以我格外关注了那个男孩子,不算是顶娇媚的货色,倒有一种由内而外的书生气,温润得不沾世事,像一只兔子。 我的词汇量不大,第一个蹦出来不是什么带有狐狸精滤镜的奇怪词语而是这样一个可爱软糯没有杀伤力的兔子,很可笑吧。 “涂宁要来这里住几天。” 明明是没有任何亲昵的直呼大名,闵凤星却欲盖弥彰地偏开头,眼神故作随意地懒懒散散,避开了和我的对视,也避开了透露出破绽的陷阱,可是我那么了解你怎么会看不出来啊傻瓜。 涂宁朝我笑,极其生硬的挂在脸上的笑居然也是硬的。 我想起闵凤星和我提过很多次的一个青年作家,“他的文字和脾气跟骨头一样是硬的。”而面前这个极其生涩笨拙的男孩,他的灵魂是可以被勾勒出来的,笔笔剑锋,入木三分。 “涂宁。” 我认真唤他的名字,他的眼睛开始明朗,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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