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一旬一生_分卷阅读13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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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9 (第3/4页)

你认为呢?”

    加德纳太太指着的那副肖像,正是达西。

    这年头的英俊,多半都是指唇红齿白身段清瘦风流的男士,穿着合体甚至紧身的衬衣背心马裤,踩着精心刺绣的时髦长靴,那刺绣蕾丝精美奢华的程度,后世的姑娘们都未必有勇气穿上身,更别提还有那越来越紧身的风格,穿在身材高大完美的男士身上,自然别有一番让人眼红心跳的风情,但这世上完美的男人或者女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要么清瘦得只见两边排骨,要么腆着个铁锅般的大肚子,被紧身衣一勒,简直辣眼睛!

    忘了说一句,简的心上人宾利先生,生得唇红齿白,笑容温柔多情,喜好美食华服,纵情嬉戏游乐,正是当代时髦男士的典范!

    所幸卫夜所处的阶级顶多算是中产,男士们固然也酷爱打扮但却达不到极致的程度,至少涂脂抹粉就是上流社会男士的专利,中下层的男士平时可没有这份闲情逸致,因为需要安排一家老小的生活,哪怕是地主班内特先生,也要时不时出门巡查土地田庄,所以穿的衣服也不至于紧绷到行动不便,这些在顶级圈子里的人看来是粗俗没气质的衣着打扮,反而给了卫夜一定的心理过渡期,总算没有被那些辣眼的打扮毁了她对这个时代的兴趣。

    万幸的是,达西先生尽管身处上流社会圈子里,却属于那少数的精英型男士,也不知是不是灵魂的缘故,从卫夜看到达西的第一天,就没见他穿过任何过分紧身、刺绣繁复的衣服,白衬衣黑马甲,挺括的长裤马靴,纯色的天鹅绒没有层叠浪漫的领口袖口装饰,显得格外高雅简洁,无限接近后世的风格,将他的身形衬得高大匀称,矫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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