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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3/4页)
探性地将手放在鹰的眼睛上,盖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顺着温暖的肌肤一路向下,划到隋风的手腕,那是雄鹰翅尾的位置。 隋风一时冲动,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 俩人都愣住了。 良久,隋风结结巴巴地说:“要不,你也去纹一个吧?” 白晚笑了笑,挣开他:“我怕疼。” 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来发什么神经,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问他想纹什么,他说:“一只蜗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种。” 老板还从未听说有人要纹蜗牛的,边打量他边奇道:“纹在哪里?” 白晚想了想说:“胸口吧。” “纹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吗?” 隋风那么大的纹身都忍了,自己难道还忍不了?! 于是白晚点头。 结果因为太疼,一只很小的蜗牛,他纹了近一个月。这个位置很隐蔽,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连隋风也没有告诉,自己胸口有一只蜗牛。 那时,他就像这只小小的蜗牛,终于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将触角探出了围墙,想要连接一下他人的世界,却最终还是失败了。 白晚又去了“开嗓。” 距上次遇到隋风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果然,“狂鹰乐队”已经不在那里驻唱了。酒吧里弥漫着一首温柔的歌,唱歌的是个长发女生,看到白晚走进来,还对他抛了个媚眼。 “开嗓”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多大牌的明星,在这儿都不会受到打扰。顶多被人以眼神注目示好。 白晚装作没看见,径直向吧台走过去,要了一杯鸡尾酒,自斟自饮。 片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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