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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4页)
野圭吾来说我更喜欢村上春树,我比较喜欢森林般的细腻。”我学会了说:“其实我更喜欢伦敦的雨。”我学会了说:“我比较喜欢喝咖啡,因为触感丝滑……不过我更喜欢与你饮酒,因为……” …… 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手指曾探入一个个肥大松软的体内……房间灯光糜乱、男男女女的嬉戏声音……身下的脸一副享受的表情。我闭上眼睛,那里的我笑的勾人,我身下传来一阵阵高Ⅰ潮的声音……!!! 我忙扔掉电脑,跑去卫生间伏在水池边吐,胃里空空如也,吐了半天也只是一堆酸水。他还在公司没有回来,我坐在冰凉光滑的瓷砖上,手指使劲的抠着地面,直到摆脱了指尖的“滑腻”的感觉。 “多漂亮的手。”那个肥婆吻着我的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我唯有那两根指头的指甲剪的是很短的,此时手指还湿乎乎的。她问:“鸭仔学过钢琴?” 我说没有。 …… 思绪重新回到2011年。我们的生活规律了起来,他每天都是工作赚钱,养家糊口。而我就做米虫,能让自己吃饱就行,每天看看书或者出去转转。反正北京那么大,我可以没事就去坐公交车,从南到北,透过车窗看北京。他平时给我零花钱也不少,有时候我也会去景点买张票给他拍点照片回来。其实我更喜欢和他一起出去,只不过他太忙了我又不好意思叫他,就算他有时间我也想让他睡会。那一个月我们也只做了一次,还是为了我。主要是因为他太累了,疯狂的工作已经榨干了他所有的心思和精力。唯一觉得暖的时候就是他偶尔会把头从电脑中抬起来,睁着一双熬红的眼睛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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