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律师之暴徒庇护所_流氓律师之暴徒庇护所(3)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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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律师之暴徒庇护所(3)完 (第7/8页)

,法官在庭上说,现在开庭审理编号v200202160800号案件,被告谢霆锋,男,现年20岁,娱乐人士,被控与2002年在金钟的一宗只撞到花坛没撞到任何人的车祸。现在开审,有请成某以及警察出场作证。

    这一切都在我的意料之中,虽然之前廉政公署介入调查颇让我有点为难,但只要谢霆锋助理坚持一口咬定谢霆锋的正面形象,我就不信法院会判他有罪。

    当时的情形辩驳激烈,蔡美琳督察更是在庭上给予有力的证据给法院。这让一旁的苏白川颇为得意忘形。

    我的心底早已有了底牌,不急不慌。根据刘翠云之前给我的那番话提示,整个香江司法肯定会有漏网之鱼,那么,制定法律的那帮学者专家也会有纰漏之处,可况香港法系的法官可援引成文法、法律或判例,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法律。

    这一查不知道,我震惊得目瞪口呆,尤其是在这个洋人把持的香港法院能主持公道吗?警察前脚抓法官后脚放,还会上演吗?答案是不容置疑的。毕竟,前几年的“占中”和“旺角暴乱”案中,那些法官的表现曾饱受质疑。

    那么,我只要贿赂法官,在法律体规定条系寻找漏洞,与谢霆锋的助理,再借助英皇老板背后的金钱渗透,谢霆锋要是能被判坐牢,我把自己头砍下来自己坐。

    调查问卷中记载,24年“占中”期间的七警案,当年10月14日晚,一些港媒拍到7名警察在添马公园执行驱散“占中”示威者的任务时,涉嫌殴打示威者曾建超。27年2月,港区法院判处7名警察入狱两年,而用液体淋泼警察,有着明显袭警和拘捕行为的“占中”分子曾建超,却只被判监禁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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