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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联手(一) (第3/4页)
是在团体行动中借着众人之力才成就的好事,不是我独力为之,自己任意全权处置便有不当之处,而且不管通过什么方式,或者出于什么目的,一旦让“光辉之眼”落入光明职业玩家之手,那就是我的过错,有着“因私废公”的嫌疑,可能会招致别人的攻击,从而遭到系统的惩罚,未必会有设想中的那么如意。 我曾找龙行天下商量过,他倒也赞成将“光辉之眼”私藏不交,以获取更大的利益,但却不希望我马上就脱手处理掉。虽然“民不报,官不究”,对于盟员私下里做出的某些“出格”的事情,只要无人找你的麻烦,向系统提供切实有力的证据进行举报,系统并不会主动去过问和处理。不过在“反抗势力同盟”中拥有较大权限的理事会并不是“一言堂”,大漠飞鹰、轻舞飞扬、秋水长天都有着相当大的势力,而当时在现场目击的玩家又大都隶属他们三方势力,如果不能争取到他们的支持,我就不敢随意的处置“光辉之眼”。轻舞飞扬那里还好一点儿,同龙行天下的关系还算不错,再加上天网、心比天高等人也应该会帮着我,大概不会与我过不去,但大漠飞鹰和秋水长天就未必会买龙行天下的面子,彼此之间又没有什么交情,还“夺”去了他们也志在必得的“光辉之眼”,实在是想不出办法能说服他们放我一马,一旦被他们捏到把柄,很可能会来找我的麻烦。好在“死神之控”依然是音信全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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