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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  (第4/4页)
的钱刨去还给查理的,已经可以买下至少一艘战列舰,买下两三只大型帆船也不在话下。    然而,伯格斯统的血液里流淌着维京人特有的冒险精神,他并不甘心一辈子只做个粘满铜臭的商人。    泼酒    尽管伯格斯统刻意回避一直住在旅馆,但是一连两个多月没回家,终归是说不过去的,尤其是当他被老伯格斯统视为新一季的家族摇钱树时。    于是在第八次返航后,他不得不老老实实的跟着约翰回到那座位于斯德哥尔摩郊区的庄园。    马车一进大铁门,早有一帮下人挂着如沐春风般的笑脸跑过来迎接他们,老管家更是领着一排男仆站在老屋外鞠躬行礼,那隆重的场面,就差放礼花了。    伯格斯统不禁暗自冷笑,“世态炎凉”这个词用在他们家实在是再贴切不过,要知道两个月前他离开这里的时候,就连马车夫都懒得理他,他还是坐着现雇的马车去的码头。    约翰倒是很高兴,自己盼望了多年的少爷终于成了气候,再也不用受人欺负。    两个人回到伯格斯统的房间稍作休息,就得到了通知,晚上六点有一个盛大的酒会为他接风洗尘。    华灯初上,整个庄园变成了音乐与灯光的海洋,不明身份的男男女女穿着光鲜亮丽的服饰觥筹交错,带着虚伪的假笑相互寒暄,这就是所谓的上流社会,每个人都像是戴着假面具,虚伪做作是他们的保护壳,更是他们的必杀技。    伯格斯统穿着墨绿色的礼服,打着黑色的领结,站在人群中倍显落寞,碧蓝色的眼眸深处,是看不见的孤寂色泽。    “他就是伯格斯统家的三少爷乔治?长得实在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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