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74 (第3/4页)
歌载舞。然而如今,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已经化成风,不在了。 心中莫名有种伤怀,本杰明带着一点点抑郁,推开了酒馆的门。 “这是……” 一进屋,一股热火朝天的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