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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4/4页)
第7章 江夕迟在校刊上发表了文章,语文老师在班里读了一遍,夸江夕迟是他遇见的最有文采的学生。 朝珣的月考试卷也在这天发下来,语文老师在班里读了一遍,说他的作文完美避过了所有能拿分的论点。 朝珣总是左耳进右耳出。 他的百适可已经加到最大剂量,他尽量不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 唯一让他觉得挫败的是,明明满腔爱意,想在情书上写上旖旎情话,胸口的喜欢都要积的溢出来了,却还是只能憋出四个字。 “我喜欢你” 你看,笨拙的人连情话都写得如此费力。 然而,就连这么简单的四个字,也不过是落地便消失,连声响也没有。 他偷偷将校刊上署名为“江夕迟”的那篇文章裁下,夹在了自己的日记本里。 他的日记本从不用来写日记,写的最多的,是“朝珣好喜欢江夕迟”。 朝珣好喜欢江夕迟,好喜欢好喜欢。 江夕迟什么时候能知道呢? 胳膊上擦破皮的地方结了层薄痂,搬了重重的一摞校刊后,那层薄痂有些开裂,细微的血流出来,他用纸擦了擦。 江夕迟似乎短暂地看了他一眼,又匆匆移开视线。 下课后的教室男生女生混作一团,嬉嬉闹闹,年轻人的朝气。 两两结伴,三五成群,合群与不合群,人们努力逃避的,无非是孤独两个字。 朝珣实在疲于逃避,他很早便发现,朋友其实是一种很难持续的关系,他谄媚,他讨好,他费尽心思,他苦心追逐,到头来只有孤独是他永远的朋友。 高中仍然要做广播体cao,呼啦啦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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