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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3/4页)
便爱省去了姓,直唤黑黑。 真要算起来,沈恪与他相识比林子由还要早。三人一起过过醉生梦死的日子,他和林子由还会拌两句嘴,和郑黑却是真正的臭味相投,一句带冲的话都没说过。可惜后来这人不愿跟着两个没志向的剑修瞎混,立志要自己寻遍大陆芳丛,趁着个月黑风高的天,卷了三人的细软跑了。 他这一举的直接后果是,沈恪和林子由两人连吭了半个月的馒头。是以后来他的大作卖遍了大江南北,沈恪和林子由这种花丛老手,也不愿翻开看上一页。 郑玄朗抹了把黑脸,文绉绉道:“有缘千里来相会,在下与君一别数年……” 此人在变成个混子之前,据说也考过功名,有个秀才的名头傍身。后来不知怎的,许是嫌弃小地方没什么漂亮姑娘,跑下了私塾和一私塾学生,和沈恪等人混到了一块儿。 沈恪懒得搭理他。这人是绝没有能力也没有心思打他的主意的,更不会是什么追杀者。方才船头那一震来得蹊跷,萧道鸾又迟迟没有露面,他还是出去看看为妥。 郑玄朗拉住他,说话好歹少了些学究气:“外面正打得欢,你此时出去,不妥,不妥。” 沈恪甩开他的胳膊。以前他的力气不如黑脸汉子大,毕竟对方是身长八尺的壮汉,一声腱子rou没白长,但现在他用些巧劲,甩开对方的动作简直不花力气。 “我相好的在外头,你说我要不要出去?”和郑玄朗说话若是客气了,对方便会百倍客气回来,到时候两人你一句君安我一句无恙,不知能唠叨上多久,还是单刀直入来得有效。 郑玄朗一愣,随即写书的毛病又犯了,从怀中摸出支墨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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