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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持道别后,冯娆回到房间,把原来的冯娆留下的日记一目十行重新看了一遍——感谢冯娆有事无巨细写日记的习惯,不然很多事她得抓瞎。然后,她烧掉日记,打包行李离开。 走出山门,从今以后,她就是一个新的人,将有一个新的开始。 * 这个新开始非常困窘落魄。 冯娆回到方井街的家,觉得自己还活着不啻为一个奇迹。因为她居然走了两公里的路,脚还没有废掉! 她是蒋柔时可不止千金小姐那么简单,而是亿金小姐,市值百亿的集团,她的股份占了大头,出出入入开的坐的都是豪车,还经常打飞的。她的挚爱标配是八公分以上的细跟高跟鞋,全按着她的脚型订制,只此一家,绝无分号,圈子里这么舍得花钱在鞋子上的就她了,所以她的高跟鞋也是最漂亮最舒服的。 她每天上班最喜欢的一段便是穿着精致的高跟鞋,踩在油光可鉴的大理石地砖上,所过之处,所有人束手待命,噤若寒蝉。 曾经,蒋大小姐是风光的代名词。 可惜,往事不可追。 为了住寺庙,她已经花光了冯娆存了十多年的几千元积蓄。回来的时候不认得路,只能打车,到家前累计的车费已经掏光她剩下的钱,她只能下车走路。 至此,身无分文。 冯娆最大的感觉是,长途跋涉起来,一双洗得发白的平底布鞋和一双极为漂亮昂贵细跟高跟鞋的舒适度差不多(强力挽尊),另外,别看冯娆身材纤瘦,身体素质真心不错,至少,能胜任一定的体力劳动。 冯娆对此有些满意,虽然,依然远远比不上曾经的蒋柔。 曾经的蒋柔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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