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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4页)
这个房子里存在了两年之久却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厨房。 罗砚在美国的时候并没有住在家里,而是与大部分学生一样自己租了一套房子住。罗砚对于食物并没有太大的偏执,是只要是好吃中餐西装都OK的那种人,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像别的留学生那样买了食材自己做家乡菜,而是在座机旁贴了一排订餐电话,每天换着口味吃,倒也自得其乐。 但是与同学相处的稍稍熟悉,学习也进入状态之后,便开始嫌弃那些速食的味道起来。毕竟从小也是锦衣玉食,在香港呆的太久也习惯了正宗的中国菜的味道,来这里之后,还是会觉得再出名的餐厅做出来的菜也都是不伦不类。 类似的情绪积累到一定量之后,罗砚开始有了学做菜的想法。 在智商与动手能力方面,罗砚有着不逊于对自己外表的自信。于是在网上到处找入门的菜谱,千挑万选确定了西红柿炒蛋与可乐鸡翅这两道,周末的时候回家便叫家里的阿姨做着给自己看。 罗砚倒也真的认真学习,拿着PDA一步步地记着步骤,惹得阿姨在一边直摇头,心想这少爷也不知道是发的哪门子癫,明明连炒菜都不知道先放油的人,现在来学什么做菜。 看了一遍之后自己动手cao作,成品虽然不算养眼倒也没有太难看,加上身边有师傅帮手,味道也没差。 罗砚在厨房里便忍不住用手指夹了只鸡翅丢进嘴里,嚼了之后十分满意,心想难道我真有做菜的天分? 倒是后来做多了之后才知道,其实做菜的话,只要是认真做了,最多时间花的多一些,当真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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