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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格林伍德最喜欢的旅馆 (第8/9页)
的目光注视着他的时候,他感觉到了自己吸收到了些许混沌能量。 当吟游诗人在台上讲述伊尔明斯特的传奇史诗时,亚伦的身体内部更是躁动不安,这躁动不是来自亚伦,而是他体内的色孽权能。 这种名扬世界的感觉,色孽喜欢! 色孽喜欢出名,喜欢到处流传自己的故事,喜欢把自己的风sao事迹展示给别人,喜欢在国度的每个角落都有人诉说自己的传奇。 色孽想要亚伦像伊尔明斯特一样,成为国度中最靓的仔。 色孽要亚伦上大分,出大名!这样才能够提升他的力量,解锁更多的色孽权能! 这跟亚伦一开始制定的“苟住平稳发育,后期再出来打团”的计划几乎是背道而驰。 可亚伦有选择么? 他没有任何选择,他知道运用混沌的力量需要代价,他知道混沌之力是一杯剧毒的鸩酒,是可以解渴的慢性剧毒,他也只能喝下去。 这是一场竞速比赛,要么他赶在四神找上门之前成功以混沌神职封神吸收四神权能取得与祂们叫版的实力,要么他的结局就是毁灭。 所以亚伦之前没有跟牧师小姐过多交流,可在遇到了费拉拉之后,他就时不时就撩拨一下牧师小姐,让她懊恼,让她生气,让她无语。 这种刺激的感觉,色孽喜欢! 不怕你哭,不怕你笑,就怕你不哭不笑! 而且……牧师小姐确实挺可爱的,亚伦心底暗自思索,心想牧师小姐毫无疑问是白银圣母教会派来监视他的,如果双方关系糟糕,自己接下来无论做什么都会束手束脚,相反的是如果能搞定牧师小姐,他要做什么都会方便得多。 我现在已经打破了牧师小姐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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