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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沈肃站起身,温软的手掌落在了急红眼的方回头上,目光慈和,唤了他的字:“御召,我已决意此生誓不入朝堂!你性子板正,不会拐弯,日后在朝中多听听你几位师兄的意见,想来平顺一生,也是不难的。” 说完也不再看方回如何,拂袖而去,脚下匆匆,直往去县里的方向跑。 沈肃记得就是方回中榜眼的这年,自己因才入赘不久的后爹过世,不能参加这年的春闱,还要守孝三年。这尚且是好的。更难的是,家中本就不多的银钱,被丧事一花用,已再无所剩,算是家徒四壁了。而那个笨蛋,陪着置办丧事也就罢了,还将自己上京的银子全给了沈肃,断了自己前程,弃文从商,就为了他沈肃日后不论是科考还是入仕,有银子,能一路顺遂。 明明那个笨蛋书念得更好,脑子更活络,他就是仗着家中上头无人压着,便随心所欲,胡作非为。沈肃恨不得回到重生前的这个时候打死那会儿的自己,怎么能!自己怎么能漠视那个笨蛋的付出,心无旁骛拿人家银子去念劳什子书,当那不知所谓的官,拖累了他一生,害得他死无全尸,最后连替他收尸之人都没有。 沈肃一路疾步到村口,老远就听见王三婶的骂声,抬眼一瞧,自家母亲也在,调头就走,宁可换一条路走,要是被瞧见,再捎带上这场骂战,莫说是这会儿,估摸着明天都不定能到县里。 “我呸,你个不要脸的老货!我们白家是不是上辈子挖了你们沈家祖坟,让你们沈家可劲儿地造我们白家银子。” 王三婶这一嗓子直接让沈肃一路后退,阴沉着脸快步过去。那边,王三婶还没骂完,继续道,“个不要脸的老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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