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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 (第3/4页)
气接近他。 洛平曾把对他的喜欢告诉给了后来的闺密习欢,她的表情是满满的难以置信,啊,你喜欢他? 对啊,看不出来? 以前老见你看到他就闪,还以为你讨厌他呢,姑娘,你藏得太深了,佩服佩服。 他很好,不是吗? 是挺搞笑的,哎,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去向他告白呀,他才和某某某分手了。 他有女朋友? 呀,你不知道? 我应该知道吗? 你不是喜欢他吗? 距离产生美,难道不是吗? 洛平的喜欢,是把那个人藏在心中,奉为神袛,就如周敦颐的中对荷花的描述一样,“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就是洛平心中高高在上的荷花。 机缘巧合之下,洛平成了他的组长,这意味着背书,交作业,他都得来洛平这里,而另一方面,组长又得去班长那里背书,洛平对此既高兴又紧张。 这样一当就当了三年。很多年后的某一天,洛平翻出了小学时的课本,突然看到了当年他清秀的笔记,一个大大的“背”字,用蓝笔写,用黑笔写的,也用红笔写。那份悸动突然复苏了,指腹轻轻勾勒出字的一笔一划,她拿出小刀,把每一个背字都裁了下来,工工整整地贴在她的笔记本上,一共贴了两页,密密麻麻的,是他给予她唯一的留恋。她依然喜欢他,她的喜欢,从来无关爱情。 当然,在喜欢他的三年中,另一个男生也差点走进了她的心里,就差那么一点点。 他就是“猴子”。 洛平曾说,“如果你再凶一点,我就会喜欢你了。”这句话说在将要毕业的时候。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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