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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第1/4页)
,老老实实呆在村子里,或者种地,或者当私塾先生,他们中也有不少人靠抄书赚钱来补贴家用。 沈羡鱼摸了摸下巴,沈大哥进学的时候,回来也会教原身读书识字,沈父沈母从未阻拦过。 因此,原身虽然没什么文采,至少能把字认全了。 但是单纯地抄书费时间费精力,还赚不了几个钱…… 沈羡鱼在书店里逛了一圈,没一会儿,一个小厮进来,问书店老板要最新的画本。 沈羡鱼心念一动,接下来认真翻阅书店里面的书籍。 偶尔有客人上门,他就会竖起耳朵,听他们的对话,对大体的行情有了一个了解。 于是,回去的时候,手里多了两本画本,还有一些笔墨纸砚。 回去后,他将画本翻阅一番,沉吟片刻,提笔写字。 然后……成功地被自己的毛笔字丑到了。 练了几天字,沈羡鱼终于放弃了。 明明脑子里的字是那个样子,写起来,怎么这么丑呢? 手残党想要短期内掌握毛笔字这门技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这年头,又没有电子笔键盘之类的东西,只能靠手写。 最后,沈羡鱼被逼无奈,从厨房找了烧焦的碳条,回来当笔写。 小侄子爱粘着沈羡鱼,大嫂看沈羡鱼总是写写画画,担心儿子打扰到沈羡鱼,就不让小奶娃往沈羡鱼屋里跑。 沈羡鱼刚开始不知道,还以为小奶娃找到其他好玩的东西。 直到小奶娃委屈巴巴的找上沈羡鱼,才知道这件事。 “大嫂,你就让轩哥儿跟着我吧,反正我窝在家里没什么事。”沈羡鱼找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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