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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4/4页)
以拿他当一个普通的“同事”来看待,不至于那么反感。 但是阿天对林君西流露出来的显然不止是在同一个屋檐下讨生活的伙伴关系,那种完全盯准了林君西一个人的感觉让林君西感到非常费解,所以他很不喜欢这个曾经有过“要过饭”这种黑历史的家伙。 只要晚上一打烊,林君西就立刻跑回二楼,多一分钟都懒得在楼下呆,好像和傻子多呆一会儿都会被传染上白痴细菌。 白天的时候就更完蛋了,以前没有傻子的时候,林君西还能翘班和白冰出去闲混,现在倒好了,有了傻子这么个跟屁虫,他出来进去都特别的不方便。搞的他每次都得想尽各种办法、用尽各种手段躲避开傻子的视线,才能成功“逃离”新街。 一开始想着要走后门,出了小巷就直接往反方向走,千万别被那傻子看见。 结果傻子学聪明了,那双狭长的眼睛真是一秒都离不开林君西。 然后林君西要再想辙就难了,甚至还学会了变装,帽子墨镜那一顿捯饬,可是傻子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他,然后追着他跑出半条街。这可给他糟心的啊,没治没治的。 天天被一大傻子尾随,这是什么值得庆幸和炫耀的事吗?他也不能领傻子出去混社会,对吧。 旁边的街坊也都听说了那个陈氏面馆收留了那个要饭的傻子,没事就对着他们家指指点点。 陈师傅不在乎,他说了,收留自己的傻子,让别人羡慕去吧。 刘哥他们都说对,羡慕啥啊,白捡一不用开工钱的傻子当小工,多好啊。 “不过就管几顿饭的事儿。” 可是阿天虽然傻,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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