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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1/4页)
早已不适合出现在观众面前,唱了也唱不红,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给他来录这首歌,但不管是曲子还是歌词,又确实受到一些认可。 最后被他的经纪人转手卖给一个初出道就一夜爆红的小乐团,做了人家专辑里一首不轻不重的单曲。 而他,只在整个躁动的M开场前五秒,变成一个屏幕上滑过模糊的可有可无的作词人。 范旭阳眼尖地发现孙韶神色里的不对劲,脑子一转,抓着孙韶的手,眼中光芒灼灼地问道:“这是你自己写的?!” 孙韶心中暗自衡量一番,虽然自己现在承认了也没什么,但终究,现在的他没有这个水平,于是,他便摇头,“不是,我哪有这水平,我也是偶然听到的。” 想了想,又担心对方问自己这歌的名字,或者按照歌词内容去网上搜索,便又舔了舔唇,接着道:“因为挺喜欢的,就有点印象,但是当时没记歌名,后来上网怎么也找不到了,便凭着自己的印象添添改改了一下。” 结果,孙韶话音一落,范旭阳的眼神更炽烈了,在他看来,孙韶说的添添改改,差不多也就是原创了,毕竟,孙韶刚刚那首歌,范旭阳确定自己从没有听过相似的。 “小勺儿,今天我可挖到宝了,你晚上一定得跟我去,有你在,我们乐队的出场费大概能再翻一层了。” 出场费?孙韶忽然愣了愣,随后,化为一种找到路的喜悦冲进他的胸膛。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中的歌词出自我万能的西皮~【唔,没错,这是一种可耻的秀恩爱。 祝大家看文愉快,依旧希望大家能留爪,留爪会让作者在这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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