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茫茫夜 (第2/3页)
无话可说,这只能证明我鄙夷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温暖这一点的错误。或者就是我看人眼光的失算。 我讨厌温馨的氛围,恨是高山仇是海,我就是喜欢走在刀尖上的那种极端。不极端的生活,就是温吞而虚假的生活,所以当初我才要那样做。但是现在的我变了,这就是世人意义上的成熟。说起他的下巴,当初在一众国字脸宽下巴的歪瓜裂枣中,他尖尖的下巴那样鹤立鸡群。他本身也渊渟岳峙,站在那里长身玉立,当即我的心绪就飞到了他的身上。我喜欢的类型一直没有变过,高高瘦瘦的,修竹般清俊的少年。应该说是男人了,因为那时候一股现实的愁绪撑起了他男人般的脊梁。人人都爱钱,他比一般人更爱钱。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钱在意到悭吝的地步。我无意询问他的家庭如何如何,只记得他有个宽厚的母亲和严厉的父亲。当时我们出去,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多花些钱。他总说,谢谢,或者说我大方。实际上,当时也只是个穷学生的我能有几个钱,只不过是因为喜欢他罢了。用钱买的爱情可能不是特别好使,用钱买的友情或许比较管用。总之当时我们形影不离。 到了下榻的酒店,他帮我搬着行李箱,留着他的暂时的女友在停车场车上等候。走出地下,夜晚的都市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一派繁华景象。陌生城市的气息拍打在我脸上,我才恍惚惊觉一切都变了。以前头发总是乱蓬蓬的他,现在头发顺滑如墨。我们两人默默走在路上,喧嚣声渐渐小了,觉得有些静。我都忘记下机时我们说了什么。那时看到一片人群中他鹤立鸡群的身影,我就知道是他,虽然旁边站着我觉得不般配的人。但现在我们两人走在路上,好像不般配的是我们。踟蹰了半晌,我说,“好久不见。嗯……感觉变得挺多的。这里真不错,挺适合生活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