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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3/4页)
第三者,所谓事实胜于雄辩。他只要把陈琚往道德上带,请君入瓮,一旦入了这瓮陈琚就难得民心了。 陈琚:“张某的确是第三者,但是这跟本案的焦点问题有关系吗?你不要把道德和法律混为一谈!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不好吗?” 陈琚皱眉,看来他意识到了谈道德的问题对己方很不利。 喻熹:“道德与法律二者之间永远不可能撇清关系!张某明明知道黄某有配偶还长期跟他同居,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还破坏了社会风气!她的行为绝对是社会公德和社会道德不允许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陈琚:“怎么就非法了?她心甘情愿,黄某也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你情我愿的,民法管得着小三二奶吗?” 出不去,急了,三观都有点不正了。 喻熹:“单纯当小三或者二奶民法当然管不着,人身自由嘛。但是,一旦这种带有人身性质的关系涉及到财产,那民法当然可以管了!” 法律确实没办法管你情我愿的跟小三或者二奶在一起睡一觉。 陈琚:“民法里也有自愿原则,我依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碍着谁了?” 喻熹:“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自愿可不是肆无忌惮的自愿,它是存在限制的!不加限制,滥用权利,这是立法者愿意看到的吗?” 又是同样一个错误,不考虑例外的情形,让喻熹占了上风。 陈琚:“我看滥用权利的是法官吧,本案的法官明显是坚持了情理大于法理,滥用了自由裁量权!” 喻熹:“抱歉,我还真没看出来法官怎么滥用自由裁量权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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