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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血腥之夜 (第3/13页)
什么呢?”他愤怒地喊道,他的声音表明即使罗马教皇在这儿他也不在乎。 “谋杀。”斯达克闲淡似地说,有那么一瞬,他的眼睛从他面前血淋淋的、大声嗥叫的人身上移到门口那个人身上。后来,这个人会告诉警察杀人者的眼睛是蓝色的,淡蓝色的,疯了一样。“你要一点儿吗?” 门砰地关上,快得好像从没打开一样。 唐纳森虽然很惊慌,而且受伤不轻,但当斯达克的视线移开时(即使是非常短暂的一瞬),他看到了一个机会,立即抓住了这个机会,这个狗杂种真是动作迅速,斯达克的敬佩更进一层。这家伙的速度和自我保护意识真是太棒了,虽然他接下来所做的非常愚蠢。 如果他跳向前,与斯达克搏斗,他可能真会造成点儿麻烦。相反,唐纳森转身就逃跑。 完全可以理解,但这是个错误。 斯达克追上去,大号鞋在地毯上沙沙作响,他向那人脖颈后砍去,相信这一击终于能结束这件事了。 但是,就在剃刀击中前的一瞬,唐纳森向前猛一伸头,躲过了这一击,就像乌龟躲进甲壳中一样。斯达克开始相信唐纳森有心灵感应了,这一次,本来是致命的一击却只割破了头皮,这头皮位于脖子后面突出骨头的上面,它在流血,但决不是致命的。 这是使人生气、愤怒的而且有点儿滑稽。 唐纳森沿着走廊踉踉跄跄的逃,从一边换到另一边,有时甚至撞在墙上,边逃边喊叫。当他沿着走廊踉踉跄跄的逃时,血撒在地毯上。偶尔会在墙上留下血乎乎的手印,但他踉踉跄跄穿过走廊的时候,还没死。 没有别的门打开,但斯达克知道,此时此刻,至少在半打公寓中,有半打手指在敲击半打电话上的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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