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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3页)
瞒的。” 刑警队。 队长徐欣慧正在办公室看“1226张明宾馆剖尸案”,“1224罗镇入室杀人案”,以及十年前的“718赵志喜埋尸案”的卷宗。 罗镇说是镇子,一共只有两千多人口,居民都是森林保护区林业局的职工和家属。 张明十年前因为怀疑老婆赵志喜出轨,两人在林区发生争执。张明失手杀了赵志喜,埋尸在山上。 赵志喜家中一直找不到人。报警后也毫无头绪。 十几天后,林珩清晨等校车时,在垃圾桶边发现了赵志喜的一只断手,指甲缝里提取到了张明的皮肤组织,这才破了案。 张明被判了十五年。在狱中表现良好,前后一共获得五年减刑,服刑十年后放了出来。 林业局很多职工都反映,张明出狱后这几个月,曾经屡次到林家找麻烦。 队长徐欣慧看着卷宗,心想:“他似乎把自己坐牢这件事都归结于林珩发现了那只断手。” 林珩发现断手那天,跟平常一样,清晨六点等班车去县中学。 那只断手就扔在班车站垃圾桶旁边。那个时间只有她一个人在等车,她看见那只断手是合理的。 徐欣慧想:“只不过,那只断手是怎么出现在那里的?是谁放的?确实很奇怪。那时林珩才初三,十五岁。这里还有什么其他的隐情?” 有人敲门。 “进来。” 童凌推门,进来,“徐队,陈法医来了。咱们是不是可以开会了?” “好,我这就来。” 徐欣慧拿起桌上的资料,往外走,看见林沄在座位上。 “你怎么在这?”徐欣慧走过去问她。 林沄站起来,“报告徐队,我销假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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