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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2/3页)
估计比宋归宜家的停车位都大。他从没穿过有明显商标的衣服。春夏季全是真丝衬衫,办公时穿白色或淡蓝色,但领口和扣子有细微差别。私人时间常穿印花衬衫。宋归宜最喜欢一件巴洛克风格的,还有一件绣着鹤的。秋冬时他会在衬衫外配背心,穿过两件织锦缎的背心,针织的羊绒背心更多。穿西装时,换过五套袖扣,三款是珐琅的,一款黄铜,一款有宝石。 光是衬衫当然不贵,但他每换一件衬衫,就配一款名表。单是宋归宜认识的,就有三块劳力士,两块百达翡丽,一块江诗丹顿。 黎素微微一笑,“是嘛,我倒是没有刻意在意这个。他家里不是服装业,是生产番茄酱的。”她报了一个牌子,宋归宜发现家里用的也是这个牌子,算得上是个国民品牌了。 “哦,那又怎么样呢?” “他如果要想找人调查,肯定有很多办法可以想,但是他没有找别人,来找你了,说明他相信你,或者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你只要尽力而为,他可以接受一切结果。” “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你是不是有私心?” 宋归宜见黎苏有片刻愕然,故意一本正经道:“我看穿你了,黎素,你就是吃腻我做的菜了。” 黎素含笑的眼偷瞄他,“这个我倒是不否认。” 两天后宋归宜莫名牙疼,可能是发智齿,黎素就故意推脱有事,让沈若墨送宋归宜去医院。沈若墨嫌弃公立医院排队挂号太久,便把宋归宜领去朋友的私人诊所。 一进门,哈佛牙医学院的证书就挂在墙上,下面则是哥伦比亚大学和加州大学,此地的医生显然是卧虎藏龙。宋归宜的医生是个爽朗的中年男人,详细检查,拍了片子,快活地一拍宋归宜肩膀,“你是智齿横生了,拔了吧,不然会顶到旁边的牙齿,而且你有两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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