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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第1/2页)
几年未见,林立的模样变化不大,唯有鬓角的白发一直都没长回来,算起来他也不过三十七八岁的年纪。 郑北秋倒是沧桑了不少,这些年在边关风吹日晒,看起来老了好几岁。 “我就说北秋兄弟是人中龙凤,肯定会有一番作为,没想到这么快就升了官!” “嗨,林大哥别打趣我了,我那是瞎猫撞上死耗子,误打误撞发现了金人的暗道立了一功,后来又遇上贵人提拔,这才调来冀州。” “甭管什么猫,抓着耗子就是好猫!”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前几日夫郎还提起你们,想让我打听打听你家的住址要去看望伯母,不知她老人家身体是否安康?” 林立道:“我娘身子骨还行,回到老家比在益州的时候还强几分。” “那就好。” “你们现在住在哪里呢?” 郑北秋道:“眼下还在驿馆住着,这几天打算出去找找房子,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住。” “你们要是租房或是买房可以找我娘去问问,她结识的府城的夫人多,兴许能帮你们牵线搭桥。” “那可太好不过了!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正发愁去哪买房子呢,多谢林大哥!” 林立摆摆手,“举手之劳何足挂齿,你在这司户所感觉怎么样?” “还成,就是我这学问有限,许多账目看不太懂,还有各地户籍统计也没来得及看完。” “慢慢来,你本是将帅之才如今窝在书房当文官总得有个适应的过程。想当初我刚任司农的时候,也是一头雾水。虽说我是耕读传家,但我自幼便被爹娘养的精细,从未下过田地,都认不全五谷杂粮。” 能考中举子的多少都带点心高气傲,他觉得自己读了这么多圣贤书,在司农司就是浪费时光,好几次都差点辞官。 不过后来娘子劝说他莫要心急,哪有人一步就能登天,即便是金子也要慢慢打磨才能被人发现。 林立便耐着性子干这个职位,常年在田间地头接触着贫民百姓,内心反而慢慢踏实下来,以至于后来结识郑北秋他们的时候,能平易近人结交为朋友。 有了林立的开解郑北秋心里舒坦些,不然这几天真有点焦头烂额的感觉,让他负重跑二十里地也比对着一堆公文强。 两人聊了一会儿,林立还有公务在身没有久留,留下自家的地址让他们随时带着孩子过去玩。 林立离开后,章宾好奇的打量着新司户,心道没看出来他居然跟转运司的大人关系匪浅,兴许此人的身份并非只是表面上的边关校尉。 想起前日接风宴还想把人灌醉出丑,不由的惊起一身冷汗,还好没出什么事,不然他们这些小官都不够喝一壶的。 * 傍晚下值,郑北秋回了驿馆,把白日遇见林立的事跟罗秀说了一遍。 罗秀一听欣喜道:“这么巧啊?” “哪是巧,林大哥早就听闻我要调任过来,一直打听着,这不是听说我来述职便过来寻我了。” “既然如此等你休沐日,咱们带着孩子一同去拜访林老夫人。” “好。” 郑北秋撸起袖子帮罗秀拧干衣裳挂好,两人进屋时三个大的孩子正在写字,小乖攥着一根毛笔自己玩的开心。 因为还没找到房子,孩子们念书的事没有着落,小虎武行也得另找师傅。这段时间小鱼和闹闹教小虎认字,几个孩子凑到一起学的还挺像回事。 晚饭郑北秋下的厨,蒸了一锅灰面的葱花卷子,吃了点从老家拿来的小咸菜。 吃完饭郑北秋拿出公文继续办公,他得把冀州户籍册全看一遍,熟悉后才能做出规划。 孩子们白天玩累了,晚上躺在炕上一会儿就睡熟了,罗秀坐在旁边借着烛光缝衣裳,两人静悄悄的谁也不打扰谁,简单又温馨。 * 一晃就到了郑北秋第一次休沐的日子,他们是每旬有两日的休沐,正常情况下每月是六天。 大清早罗秀从包袱里拿出几身新衣裳给孩子们换上,自己和郑北秋也换了套细布做的长衫。 以前在镇上的时候,他们穿的都是短衫,不仅省布料干活还方便,到了府城罗秀才发觉,大户人家即便是下人穿的也是长衫,只有街上的贩夫走卒才穿短衫。 没法子只能给自己赶制了两身,一件湛蓝色一件天青色,借了开布坊的光罗秀手里不缺布料。 今天天气好,罗秀便挑了这身浅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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