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姓窃明_第394章 青苗法本身没错,错的是在宋朝这种懦弱的朝代使用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94章 青苗法本身没错,错的是在宋朝这种懦弱的朝代使用 (第2/7页)

尝试。不管这种尚未出现的新工具究竟是什么,反正先把愿意尝试的氛围营造起来。

    姚启圣见朱树人居然如此从谏如流,一点都没有因为他只是一个举人小吏而讳莫如深,也是颇感知遇之恩。他便连忙补充拍马屁:

    “殿下既有如此惠民之心,更该把上述考量,通过一些非正式的渠道,有选择地泄露出去,以收士绅人心——

    殿下请想,把田地面积极少、却依然被束缚在土地上的贫农变成工人,最终是谁受益?是那些经营工坊、工场的富商士绅。

    因为工人一多,他们就可以得到工钱更便宜的劳力。既如此,朝廷此前何必遮遮掩掩,惠及士绅而不留名呢?

    若是宣扬得法,则天下经营工商的士绅必然拥护此法,哪怕他们在殿下的新法之下,需要缴纳代役银,他们权衡之后,也依然会发现利大于弊,就会选择闷声发大财。

    到时候,士绅也就会分为两派,大地主士绅会心存怨念,而工商业主士绅会心存感激。朝廷驱工坊主以制地主,反抗力量必然极度削弱。

    而要削弱那些明明家中几乎无地、但又不愿放弃农籍、不愿迁徙下山的百姓,朝廷的手法也该更加温和。

    学生曾想到一策,可以借鉴前宋时王荆公的青苗法,给予‘处在计税田亩面积下限以下’的百姓,以一定的生产借贷,或助力其贷款买下邻舍的田地,或可给以本钱另择营生。若是他们果然能因此扩大田亩,安居乐业,或是自谋了其他出路那是最好……”

    姚启圣说到这儿,朱树人却粗暴出言打断:“那若是有刁民借了钱不好好生产,只是挥霍呢?孤记得前宋时,苏东坡都曾记载,每到青苗法放贷,或是富户被强行摊派借债、最后多还利息,遭受盘剥。

    或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