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沧海商路笔记_第三百四十二章 严峻考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百四十二章 严峻考验 (第7/7页)

,沧海集团收到一审判决书,沧海集团败诉。

    具体判决如下:一、山南省沧海有限公司赔偿赵栋梁人民币313911元,其中:赵良双医疗费3277元,

    护理费5734元,丧葬费3600元,赵栋梁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款250元,双倍赔偿沧兰保健液货款1050元,精神抚慰金300000

    元。二、三原告因诉讼而支出的费用9303元,由山南省沧海有限公司承担。

    以上一、二项数额,共计323214元。

    由被告山南省沧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付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元,鉴定费980元,由被告山南省沧海有限公司承担。

    这是一份意料之中的判决书,判决书出来以后,沧海集团随即提出上诉。

    岭西省内各大媒体皆高调转载此份判决,不少外省媒体也报道了沧海保健液的这起官司,延用了“十瓶保健液,夺去一条命”的耸人听闻标题。

    沧兰公司投放到各大媒体的广告全部被叫停。

    一审判决以后,在岭西各地又出现了好几起官司,皆为消费者状告沧海公司,理由千奇百怪,甚至还有消费者状告喝了沧兰保健液以后得上癌症。

    对于沧海集团岭西经销商来说,今年是一个大灾年。经销商们全部是用现钱买货,沧兰保健液在全省滞销,纷纷要求退货。

    沧海集团所有人员都面临着严峻考验。大家刚刚交钱购买了虚拟受限股,公司便遭到如此重创,一时之间,黑云压城城欲摧,多数员工心思浮动。

    沧海集团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定:经销商要求退货,则无条件退货,返还购货款;沧海集团与退货经销商中止合作协议。

    (第三百四十二章)小桥老树的侯沧海商路笔记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