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警察_第四十章 神探扬威(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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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 神探扬威(二) (第2/6页)

复杀人的思想基础。

    再从罪犯曾经将脚踩到谢丛海邻居家阳台,却没有进入这一点来说。我请教过柏老师,人在悬空状态下,身体要受到风速、绳索的摆动等各种因素的制约。

    可以晃过来,也可以摆过去。当然也不能当作是罪犯瞄准谢丛海这个目标,来进行报复杀人的依据。再退一万步来说,就作为罪犯是瞄准谢丛海家而来,也不一定就是报复杀人。被害人家中生活条件,远远高于正常老百姓家。成为罪犯在财产上的袭击目标,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龙若海对案件的性质,谈了一大通自己的看法。说到这里时,他稍许停顿了一下。接过‘小诸葛’递过来的一支‘中华’香烟,两个人相对而笑了一下。他美美地抽了一口,也借机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思路。

    “罪犯在现场的表现,应该说是一个暴戾恣睢的家伙。除了谢丛海是短兵相接的遭遇杀人外,死者的妻子和孩子,都是在睡梦中被杀死。这是把我们引入歧途的重要原因,让人认为没有深仇大恨,绝对不会如此残忍。

    让我们换位想一想,假如这是一个性格乖舛的人,是一个不计后果的人,是一个不把性命当作一回事的人。他对这几条生命的死活,是否需要太多的理由,是否一定需要深仇大恨?能坐在尸体旁边抽上几支香烟的人,杀人绝对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如果和这么一种人结了仇,我估计他不可能隐忍一时半刻。肯定会是一有仇隙,就当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再说,如果是报复杀人,那他在死者家里翻箱倒柜的搜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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