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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第1/4页)
条路,其实走的太顺。 他的确写了好几年才出头,但那好几年里包括了他的高中时代,更包括了他在外游荡的流浪时期。何况,有太多怀揣着同样理想的人,在纷乱的文圈里起起伏伏了几十年也未必能找到一条出路。他呢?要才华有才华,要知己有知己,要老师有老师,要机会有机会。 他环游过世界,见过最壮丽的日出与最陡峭的悬崖,见过最令人毛骨悚然又最令人温暖的人性。他的足迹遍布世界的角落,连南极的冰雪下都掩藏着其中之一。无数人一生向往却未曾踏上的土地,他一一吻过。 他在生死间来回过几次,能活到现在纯属侥幸。 这是他的懦弱,也是他的勇敢。 有多少人会惊叹并羡慕他的经历啊。一个作家——为了故事的传奇性人们愿意给他冠上这个称呼——放弃学业,放弃家产。受着文学与艺术的蛊惑,被心中无法抑制的感情驱使,他踏上了流浪的路。 “他遇见了黑发碧眼的美人儿,遇见了天才钢琴师,遇见了优雅的公爵,遇见了吉普赛人、沙漠旅者、神秘的厨师……他总是孑然一身遇见所有人。”人们会这样传唱。 而命运的尽头,无人哀叹。 未明写作这条路走得太顺。 他小学有一次出门遇见一个算命的。那老骗子摇头晃脑地忽悠:“小朋友啊,你这一生多贵人相助,前途无量啊。来,给爷爷钱。” 结果成了真。 一把作品发表出来就遇见了回盗,一出名就遇见了渔猫,在徘徊的时候又遇见了伊芙、瑞恩和数不清的人。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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