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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4 (第4/4页)
必要跟着呀。 “你要遇上熟人一聊天的不准啥时候回来了。一块去盯着你。还有点杂七杂八的一块买了。” 我…… 腾飞不知道说啥了,哎,千山这是恨不得和他用五零二胶水黏在一起吧。饭都不做了就为了买瓶醋,还能丢了咋地?绕了一圈还就拎回一瓶醋,他宁可回来在系围裙点火做饭也要跟。 黏到啥程度呢,大半夜腾飞下床尿尿千山都会在洗手间门口等着。腾飞下楼倒垃圾他也要跟着一块去丢。腾飞上厕所时间超过十分钟他就要站在洗手间门口和腾飞说话。更不要说一天打多少电话了。 腾飞被他黏的幸福,高兴,习惯了一回头就看到他。习惯了千山追的紧的电话,习惯了千山和他连体婴儿一样的亲密。 这样的生活很甜。 不过也有弊端,优点缺点都出来了。 保洁阿姨每天都收拾家里,家务事分担了不少,千山的缺点,也不能算是缺点,强迫症就暴露出来了,衣服一定要没有一丝褶皱,不管是衬衫,外套,军装,还是腾飞的西服领带,这哥们就连袜子都会用熨斗烫一遍。 电脑不在每天编写程序,而是抱着电脑研究菜谱,这败家老爷们啊,腾飞觉得他明年必须要很努力赚钱才行。做菜,就拿最简单的孜然羊rou,这哥们浪费了一桶花生油五斤羊rou,然后才把这道菜做的合格。不合格的全都贡献垃圾桶了。 你说说,这败家老爷们,败家不败家。绝对败家,搁从前旧社会,就应该一纸休书休掉算了,赚钱少的养不活他。 太不会过日子了。 一样好,千山对钱上边很少在意,够花就行。钱包里就一千块钱,一千块能花一个月,手机费油费以外,全都給腾飞买吃的了。衣服不用买呀,部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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